综合说明一、总 则(一)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三节第四款)1、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及深度本次招标范围: 土建、装修、给排水、强弱电、通风空调、消防、 环保、人防、抗震设防、工艺流程、二次供水、院内绿化亮化、院内高低压用电及发电联接等。2、工程设计基本条件(1)建设用地情况(占地面积约 1800 平方米,具体设计面积以投标人现场测量数据为准)(2)场地拆迁情况 正在办理 。 (3)工程场地自然条件(自行考察)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建设厅有关部门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 县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设计单位。(二)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80 天 ( 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当天确定中标人。(四)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信誉良好的设计单位。( 2 )主持设计师两名,必须是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结构师并取得资格证明书。开标时,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 标 文 件(五)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于 2008 年 11 月 11 日前在县党政信息网、县招标投标中心网和吉安市招标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六)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3、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的全部内容。(七)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遗书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3、补遗书将在县党政信息网、县招标投标中心网和吉安市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