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 NTLJ-D0009-2025 ) 1 总则 为了法律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 同,保护 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稳定、 和谐的本公司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 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于本公司工作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 工。 2、劳动合同的订立 新录用时劳动合同的订立 经审批公司新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部队转业、复员军人、 外单位调进人 员,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时,壹律签订劳动合同书,本 公司使用由市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统壹印制发行的文本,视录用岗位的 需要于格式文本外增加双方约定的内容,且经市劳动部门鉴证备案。 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应了解所从事岗位的工作内容、工 作条件及地点、 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情况、劳动条件、劳动酬劳以及 公司的规章制度等和提供 劳动有关的情况,其中,本公司工作地点包 括总公司注册地、各分支机构所于地、工程项目所于地等。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公 司公章后成立且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 劳动合同期限本公司和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 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 于公司连续工作满 10 年之上、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新进员工首次订立合同壹般为固定期限,由人力资源部于 办理录用手续时报分管人事副总审批。 短期聘用人员签订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续订和公司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于原合同期限 到期前壹个 月内,经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公司和其签续 订劳动合同书,续订 合同书能够采纳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壹印制 发行的文本, 可签订按原合同 延期履行的协议 , 且经市劳动部门鉴证备 案。 合同到期,双方中有任何壹方不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于原合同 期限到期前壹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系。 公司出资、提供工作时间、报支考试费用、支付特别津贴等 对员工的各类 培训、考试提供便利和支持的,员工须和公司签订关联 协议,协议和企业规章制度均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应遵照履行。 3、试用期 员工首次和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本公司能够根据岗位技 能的要求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约定,适用下列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