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合同是经济生活中常常使用的概念,又可称为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订立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和违约责任等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1
合同订立概念: 合同订立是指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2、合同订立程序:要约和承诺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3、合同成立的概念: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学习要求: 1
掌握合同效力的含义 2
掌握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3
掌握无效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可变更合同的概念、种类及法律后果 4
掌握缔约过失责任的特征 具体内容: (一)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合同生效要件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所应具备的法律条件
合同生效要件如下: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
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合同生效时间: (1)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3)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和附期限
【例题 1-单选】甲于 2 月 14 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 2 月 28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 3 月 13 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 3 月 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