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监理若干问题的探讨建设监理若干问题的探讨 【摘要】本文探讨了建设监理实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建设监理 工程管理 建设制度 中图分类号:K826
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概述 工程建设监理制是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一起实施的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监理是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以合同管理为中心,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投资、进度等为目标,以信息管理、协调参加建设各方的关系为手段的技术管理行为
是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部分的承担了原来由项目法人负责的事务,属于建设管理的范畴
建设监理制自 1988 年推广以来,经历 20 多年的不断进展完善,在工程建设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保证了工程进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了工程投资、提高了工程质量,使工程建设基本避开了投资无底洞,质量无保证,工期马拉松的现象的出现
尽管建设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建设监理在 20 多年的不断进展过程中也有一些问题值得讨论
二、监理机构同项目法人的关系和作用问题 监理机构同建设单位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都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的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
”也就是说,监理单位通过监理委托合同,承担了原来由建设单位承担的部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这也是工程建设监理推行时的初衷
1988 年建设部在《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88)建建字第 142 号)指出“几十年来,我国的工程建设活动,基本上由建设单位自己组织进行
建设单位不仅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申请材料设备,还直接承担了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职能
这种由建设单位自行管理项目的方式,使得一批批的筹建人员刚刚熟悉项目管理业务,就随着工程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