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 2025 年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 2025 年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 通过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查村干部任期内财务收支行为、债权债务增减变动和资产管理等情况,掌握村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客观评价村干部任期内履职情况和经济责任,并逐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监督民主、管理科学的村级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进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稳定进展和明年”两委”换届选举打下基础。 二、时间安排 从 202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审计对象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审计对象。行使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批权和参加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两委”成员。 (二)审计范围。上次换届以来至审计日的任职期间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处置,财务管理和民主决策制度执行等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必要时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三)审计主要内容。村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要把村级专项资金使用、资产发包处置、债务债权额增加较大和“三重一大”事项及其制度履行情况,以及其他重大经济活动作为审计重心,以群众反映强烈为重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1.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各项集体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是否存在无坐收坐支、挪用和保留账外资金等违反财经和“三资”管理制度问题; 财务收支手续是否完备、合规,是否履行民主理财程序; 有无违规发放工资、奖金和补贴行为; 有无套取、滞留、截留国家惠农资金和打白条现象; 有无违规列支应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 有无虚报、冒领、套取、侵占集体资金资产等问题。 2.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是否严格控制村级债务,有无违规举债问题,新增债务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 有无擅自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或个人提供担保、抵押; 是否存在违规增加农民(村级组织)负担事项; 是否违规增加村级债务和债权等问题。 3.村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各级政府和部门拨付和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即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和不使用,有无项目建成后一直没有使用或使用效益低下的问题; 农村合作医疗、扶贫救助等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和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