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及三结合基地协议 校企合作及三结合基地协议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资源,发挥双方优势,促进学校人才培育、科学讨论、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提升企业的整体实力、科技含量和人才素养,达到双方合作共赢,经(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平等互信、互利互惠、长期合作。 二、合作目标建设高水平的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基地,促进学校和企业共同进展。 三、责任义务(一)甲方责任义务 1.批准乙方成为三结合基地并授予铭牌。 2.定期考察乙方具体情况,确定乙方是否具备继续作为三结合基地的条件并提出改进建议。若经整改仍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甲方需求,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3.教学活动开展期间,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技术指导和实习实践。 4.根据乙方的需求,选派专家对乙方给予技术支持,为乙方生产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 5.在基地进行的科研项目优先选择乙方开展成果转化。 6.为乙方提供校园招聘等便利。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有权合理使用“三结合基地”身份开展相关活动。 2.根据甲方的整改意见,对基地建设进行改进。 3.选派专门人员配合甲方做好实习安排、学生管理等工作; 为甲方实习人员提供食宿。 4.涉及智力支持和具体劳动的,应向甲方师生支付酬劳和补贴。 5.优先接收甲方社会实践安排和毕业生就业。 四、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三年。 2.本协议条款规定若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协议而不承担责任。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