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 *镇原党委书记(镇长)***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市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中办国办《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监督管理的试行意见》和市委组织部滕组干审字[****]第** 号通知,我们审计组对***镇原党委书记(镇长)***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其所属***、***(单位名称)
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镇共辖**个行政村,耕地面积****亩,全镇总人口****人;设有党政办公室、农业办公室、经济进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等*个办公室,另设计划生育服务站、村镇建设服务站、审计统计服务站等*个事业单位;全镇财政供养人数***人(含***名离退休人员)
截止**** 年**月底,镇财政报表(合并后)反映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总额***万元
*****年*至****年*月财政总收入****万元、总支出****万元,结余***万元
***同志自****年*月任***镇党委书记(镇长)职务至****年**月,任期*年*个月
二、实施审计情况审计组自****年*月*日至**日对***同志任***镇党委书记(镇长)职务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
审计时限为****年*月至****年*月
本次审计以该镇财政会计报表、账簿、凭证为基础,对****同志任职期间的财政预算收支的真实性、财政财务支出的合法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了审计
我们利用了*局对该镇****年的检查结果报告(滕**字[****]*号),重点审计了****年*月至*月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被审计单位及***同志对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