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意见学 校:_________教 师: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进一步整合督查资源,优化服务环境,督促业主履约,促进全市重点项目快速推动,确保年度投资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十一五”投资目标的实现,为实现黄山大跨越进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督查范围和重点1、督查范围:省“861”计划项目、市“443”行动计划项目、中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区县投资额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
2、督查重点: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形象进度,项目推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协调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职能部门的履责情况,项目业主的履约情况
三、督查依据1、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与项目业主依法签订的各类有效协议、合同
2、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发的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文件、纪要等
3、责任单位、职能部门、项目业主有据可查的明确承诺
4、市领导交办的具体事项等
四、组织体系和职责1、市委督查组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督查的牵头单位,对这项工作负总责
主要职责是策划和组织项目督查、巡查活动,协调和处理项目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2、市委督查室具体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督查的组织、安排等有关事宜,处理项目督查的日常工作
3、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城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房管局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督查的成员单位,参加市委督查组组织的各项督查活动,并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做好项目的管理、协调、调度、考核、统计等工作
4、各重点建设项目的牵头领导对所联系的项目负领导责任
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要常常性地向牵头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牵头领导要及时指导和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动
5、各重点项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