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单位及职责 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单位及职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由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并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其他单位。各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具体职责如下: 1.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要求制定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2.宣传部:负责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工作。 3.进展改革和统计局:负责协调重污染天气期间电力调度工作,协调督促全市燃煤发电企业制定应急减排操作方案,并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商务部门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油库、加油站应急减排实施方案,指导油库、加油站制定操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4.教育体育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及停课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5.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工作,推动工业绿色进展,组织实施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 6.公安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机动车车辆限行、烟花爆竹禁限放等措施并组织落实。 7.财政金融局:负责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8.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非煤矿山等扬尘控制实施方案并监督落实。 9.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会同气象部门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预警建议,并根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发布预警信息; 制定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执法检查方案并督导落实; 强化工业企业粉状物料贮存场扬尘监管。 10.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建筑施工施工场地、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和施工施工场地工程机械管控以及禁止城市违规露天焚烧、餐饮服务业油烟控制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11.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交通运力应急保障和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施工等扬尘控制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汽修企业应急减排实施方案,指导汽修企业制定操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12.水利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控制实施方案,指导施工单位制定操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13.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重污染天气期间农业机械应急减排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