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兩宋之重要制度(甲)中央政制:(一)由來:(1)中書省:一、北宋立國,承中唐以來制度,以中書省為宰相機關
唐太宗以三省分立,中書主出令,門下司封駁,尚書職奉行,因難於協調意見,乃令群相合議於政事堂
政事堂初置於門下省,永徽年間遷往中書省,自此相沿不改
二、開元年間,易名為「中書門下」,置官屬,分五房辦公,盡奪三省之權
由於中書省為中書門下所在,自此成了宰相旳辦公廳
三、到肅宗之世,又規定只有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銜官員才能入中書門下議政,為真宰相之任
故北宋立國,亦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正相職
(2)樞密院:一、樞密院始設於唐代宗之世,以宦官主理,職掌受群臣章奏達之於君主,人主如有處分,則宣付中書門下執行
其後,乃發展至參預機要,甚至進退宰相,指揮中書門下
二、及宣武節度使朱全忠入京盡殺宦官,改以士人出掌樞密院
五代時,漸次發展為專主軍事旳機關
北宋立國,承五代之遺制,以樞密院為執政之一,專主軍事,與中書省並稱「二府」
(3)三司使:一、三司使本指戶部使、鹽鐵使、度支使,俱為派遣,由他官兼攝,皆始置於中唐之世
它們皆獨立於三省之外,直接向皇帝負責,使宰相失去國家財政決策權
二、五代時,把三使合而合一,稱為三司使
三司使乃成專管國家旳最高級官員,時稱「計相」
北宋立國,沿用此制不改
(4)臺諫:「臺」指御史臺,歷朝均以之司監察百官,為天子耳目
「諫」指諫官,專司諍諫君主,分隸中書門下,為宰相喉舌
北宋立國,損益五代之制,令諫官獨立,專司議朝政得失,用以牽制宰相
同時,又許御史臺議政之權,與諫院合稱臺諫,成為專司議政機關
(5)翰林院:始設於唐太宗之世,召名儒入值,作為皇帝施政顧問及論學時友伴
由於常侍君主左右,不時奉命制詔,宣付中書門下執行
開元時,別立學士院,召翰林官入值,專司制詔,凡號令征伐,拜命將相,皆以白麻為之,宣付中書門下執行,時稱「內相」
北宋立國,乃沿用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