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彭水“乌江画廊之魂—长溪河”旅游景区开发项目(二)项目性质:新建(三)项目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长溪河景区(四)项目主管单位: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彭水县”)旅游局(五)项目业主:重庆彭水县乌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六)项目法定代表人:(七)业主单位地址:重庆市彭水县汉葭镇古楼居委 48 号(八)项目建设投资:991.27 万元人民币(九)项目建设工期:二年(十)投资方式:合资或独资二、业主简介重庆市彭水县乌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彭水县人民政府为了挖掘开发本县境内乌江流域旅游资源,把乌江画廊建设成为国家级、甚至是世界级旅游精品,由县旅游局等 6 家单位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 2002 年 10 月 18 日专门成立,注册资本为 30 万元人民币。是彭水县旅游局直属管理的旅游专营企业。公司地址在彭水县汉葭镇古楼居委 48号,法定代表人:闫鹏飞(董事长兼总经理)。彭水县乌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主要是对彭水县境内乌江流域旅游资源进行挖掘、开发和建设,打造乌江画廊旅游精品,兼营宾馆、餐饮、娱乐等与旅游相关的业务。公司现有正式职工 8 人,下设办公室、财务部、项目开发部、经营部等。中共彭水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旅游开发极其关怀,尤为重视挖掘县域内的旅游潜力,强力整合全县旅游资源,精心打造彭水“乌江画廊”,大力进展旅游产业,不断调整全县产业结构,使旅游快速成为彭水县的支柱产业,从而达到扩大彭水县就业机会和脱贫致富奔小康之目的。三、编制依据(一)建设部[1988]建设字第 451 号《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二)重庆市建委渝建[1999]322 号《重庆市建筑工程综合基价表》、《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三)交工发[1996]611 号《公路项目估算指标》(四)交工发[1996]611 号《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五)交工发[1996]612 号《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六)渝交局[1996]1025 号“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部颁 96)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七)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 四、项目内容和技术指标(一)项目内容1、“长溪河——乌江画廊之魂”标志2、“蔡伦造纸”标志及造纸作坊博物馆3、野生动物喂养点建设4、接待中心建设5、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