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一、目和范围为深化加强技术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原则化建设,法律规范技术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划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合用于技术部全体部门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以及外委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管理
二、工作职责1、技术部经理(1)负责确定技术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建立、健所有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贯彻状况进行监督、考核,根据执行状况优劣进行奖惩;(2)组织制定并督促贯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规章制度;(3)组织对港区设备、设施进行风险源识别,制定重点危险源清单和隐患排查重点部位清单;(4)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资金投入,定期向安保部汇报隐患排查治理费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或投入较多隐患治理费用计划应提前报安保部走企业审批流程,待同意后实行整改;(5)负责组织编制年度防台、防雷雨等灾害防止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行;(6)定期组织技术部安全巡查小组进行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并按规定频次参加企业级安全检查;(7)组织港区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对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估;(8)审核同意港区设备及设施,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严格做好事后修复验收工作; (9)积极推广、引进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停提高设备安全性能和科技含量,增进节能降耗
(10)组织制定并实行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提高本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处理措施、回忆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重点工作贯彻状况
(12)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指挥急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汇报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2、设备分管副经理(1)协助部门经理建立、健全并督促贯彻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