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保证大纲得编制与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军用产品质量保证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得编制程序、要求与管理办法,就就是产品讨论室编制大纲得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我所研制与生产得军品
军贸产品、民品也可参照执行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GJB 1406-92 产品质量保证大纲要求GJ B 451-9 0 可靠性维修性术语GJB 1 4 0 5-9 2 质量管理术语《军工产品定型工作条例》 198 6年1 2 月 31 日 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 1 9 87 年 6 月 国防科工委发布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中得术语采纳G JB140 5、GJ B 451 中得定义
4职责4、1 所长(或副所长)得职责 负责大纲得批准
4、2 总质量师得职责负责主持大纲评审会,汇总形成评审结论,签署评审报告,会签大纲
4、3 质量与标准化处得职责a) 质量与标准化处负责指导大纲得编制、审核、会签以及编制过程中得协调工作;b) 质量与标准化处负责组织召开大纲评审得有关工作,检查评审意见得落实情况,完成评审报告;c) 质量与标准化处负责大纲得标识、发放、归档及更改,并按大纲得规定执行相应得工作项目
4、4 产品讨论室得职责负责大纲得编制,提出大纲更改申请,并按大纲得规定实施相应得工作项目
4、5 科研计划处得职责a) 科研计划处负责向质量与标准化处、产品讨论室传递大纲编制需求及相关信息,并将大纲规定得工作项目纳入科研、生产计划;b) 科研计划处负责大纲得外部传递
4、6 相关部门按大纲得规定实施相应得工作项目
4、7 必要时(或合同规定),大纲应经顾客代表审核、批准
5 工作程序和要求产品讨论室在型号产品研制或生产之前应编制好产品得质量保证大纲
在编制过程中应充分与质量与标准化处、质量监督检验处、九室和顾客代表等单位协商
根据合同(或研制任务书)得要求,可单独编制专业性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