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厂区管理规定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法律规范企业平常安保工作管理,指导员工外出、货品收发、接待访客等行为,法律规范人员出入厂区工作,深化保障企业员工人身安全及企业财产安全。第 2 章 合用范围第 2 条 本规定合用于企业全体员工。第 3 章 职责第 3 条 企业管理监察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不停完善该管理规定,同步监督企业员工对于该规定执行。旳第 4 条 企业各部门要充足认识此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旳,要严格执行各项有关规定。第 4 章 重要内容第 5 条 工作日上、下班时间。员工上、下班凭有效员工身份识别卡打卡进、出企业厂区。企业安保人员须于员工上、下班期间立门岗监督所有员工打卡状况,并有权利和旳义务对所有员工身份进行核算。旳第 6 条 工作日午休时间(12:00—13:00)企业员工可以凭借有效身份识别卡到企业厂区外进行活动。企业安保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对于 12:00 之前离开企业厂区和 13:00 之后返回企业厂区员工进行质询。员工如未根据企业考勤管理规定所规定午休时间离开旳旳或返回企业,根据早退或迟到处理。第 7 条 工作日工作时间(旳8:00—12:00、13:00—17:00)员工不得随意出入企业厂区,因公外出员工须根据企业考勤管理规旳定填写《外出公办派遣单》,因请假或出差需要在工作时间离开企业员旳工须根据企业考勤管理规定填写《请假审批单》或者《出差审批单》,并将有关单据提交至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进行立案后将单据交至企业安保人员后方可离开企业厂区。安保人员负责有关单据平常保管,并于每月第一旳种工作日将上个月度有关转交至人力资源职能部门。旳第 8 条 出入厂区审批权限企业高管针对企业内全体员工有最高审批权限,因公外出员工在工旳作时间内出入厂区必须携带通过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外出公办派遣旳单》,如出现部门负责人不在企业内状况;由部门负责人授权指定员旳旳工签订《外出公办派遣单》或《产成品出库单》与《物品出门证》授权出厂,所有在工作时间内出入厂区员工在携带有关出厂单据上,必须有旳旳部门负责人授权签字或部门负责人加盖名章与指定授权人签字方能旳旳旳生效,其他以任何口头或持内部任何文献;均被视为无效授权。旳第 9 条 预约访客各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已经到达预约访客可以提前知会企业安保人员旳安保人员在核算访客身份并留存访客有效证件后登记《来访人员登记旳旳表》,同步为访客配发“访客卡”。待访客离开企业时企业安保人员回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