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最新)为及时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得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更好地落实患者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得法律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与安全隐患,将猎取得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得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院内发生得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得主动报告,但护理不良事件、药物不良反应、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等个案报告,要按特定报告表单与程序上报相应部门
三、定义与等级划分(一)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就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得诊疗结果,增加患者得痛苦与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得正常运行与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得因素与事件
(二)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得严重程度分 4 个等级Ⅰ 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得死亡,或就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 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就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得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 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 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上报内容1、根据事件类别分类:信息传递错误事件,治疗错误事件,方法/技术错误事件,药物调剂分发错误事件,输血事件,设备器械使用事件,医疗技术检查事件,输液事件,手术麻醉事件,基础护理事件,营养与饮食事件,物品运送事件,放射安全事件,诊疗记录事件,知情同意事件,非预期事件,公共意外事件,不作为事件、其她不良事件等1 9 类不良事件
2、根据受理部门分类:2、1 医疗类:医师、医技人员判定意见错误,医嘱/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