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修改第一章 总论1
1 项目背景1
1 项目名称司法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1
2 项目性质新建1
3 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司法局 1
4 报告编制依据(1)《中共中央转发 的 通 知 》 ( 中 发[2025]19 号);(2)《国家进展和改革办公厅关于抓紧开展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5]1015 号);(3)《关于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基础建设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4)《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 129-2025)( 5 ) 《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标 准 》 ( 计 投 资[1990]2250 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7)《办公建筑设计法律规范》(JGJ 67-2025);(8)《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GB50016—2025);(9)《投资项目可行性讨论指南》中国电力出版社(1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法律规范》(JGJ50—2001)(1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中国计划出版社(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法律规范、标准等
5 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丽江市司法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司法工作
肩负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任
目前,*****司法局无固定的业务用房,只能靠租借*****政府办公用房进行办公,办公用房面积严重不足,仅能满足最简单、最基本的办公需求
业务用房紧缺,靠挤占有限的办公用房开展业务,没有独立的、能满足实际需要的业务用房,致使司法工作开展严重受限
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业务、法律咨询等无接待场所,无办案室、无当事人谈话室、无调解室、无矫正宣传室等,接待咨询和办案等混为一室,严重滞后的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