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七标段)(编号:NMGYC-2025-GCSG-01)第一篇商务部分投 标 函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赛罕区分局:1. 根据已收到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讨论上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项目(区)概况、工程法律规范和技术条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壹佰 陆拾捌万零玖佰捌拾捌 元整(大写) ¥ 1680988 (小写)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2008 年 3 月 20 日开工,2009 年11 月 10 日竣工(总工期为 600 日历天)。3.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质量承诺为: 符合国家验评标准 4. 假如我方中标,我方将任命 刘筱赛 同志为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质为 贰 级)。5. 我方承认投标文件附录是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 假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合同签订后 3 日内提供相应合同价款的 5%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共同承担责任。7.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书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8.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9. 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已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人民币 贰万元整 。 投标人(盖章):科左中旗江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舍伯吐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邮政编码:029322电 话:0475-3821076传 真:0475-3821076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科尔沁左翼中旗支行舍伯吐营业所开户行地址:科左中旗舍伯吐农行营业所银行帐号:15232202540000252电 话:0475-3821029日 期:2008 .03.12投 标 函 附 录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赛罕区分局 呼和浩特市昭达路南段赛罕区党政办公大楼 138 室 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科左中旗江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 舍伯吐镇 1、进入现场的时间:发出开工通知后的 3 天2、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合同价格的 5%3、提交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生效日期后 7 天4、工程的误期损害赔偿:按合同价格每天 0.3‰5、工程误期损害赔偿费的限额:合同价格的 5 % 6、质保金为合同价格的 5%。投标人(盖章):科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