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进展大道新区梅子垭三期居民点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第一章 总 论1.1 项目概况1.1.1 项目名称:夷陵区进展大道新区梅子垭三期居民点建设工程1.1.2 建设单位: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办梅子垭村村民委员会1.1.3 法人代表: 蔡春林1.1.4 项目批准单位:宜昌市夷陵区进展和改革局关于夷陵区进展大道新区梅子垭三期居民点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夷发改投资)[2025]141 号文件。1.1.5 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为了坚持科学进展观,促进城市与农村、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农民向城镇集中,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农民生产、生活问题,确实解决居民及失地农民的生存、居住环境,达到建设宜居宜业新农村的目的。1.1.6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城镇居民建设用地,工程建设占地面积 8.2 公顷,兴建居民安置小区及失地农民就业园,总建筑面积 149740 平方米。1.1.7 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该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 12000 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 2500 万元,工程建设投资所需资金全部为自筹。1.1.8 项目涉及区域范围:该项目涉及到夷陵区小溪塔街办梅子垭村五组,永久性使用林地面积 3.13 公顷。1.1.9 项目效益:兴建居民安置小区及失地农民就业园 149740平方米,解决居民及失地农民的生存、居住环境,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社会效益十分明显。1.2 拟使用林地概况及机构代码经调查:该项目涉及到夷陵区小溪塔街办梅子垭村五组,共区划拟使用林地小班 7 个,面积 3.13 公顷,其中:用材林小班 3 个,面积 1.11 公顷,需采伐活立木蓄积 29.95 立方米;经济林小班 4 个,面积 2.02 公顷。地 理 坐 标 为 : 纵 坐 标 3405614—3406062 之 间 , 横 坐 标37532877—37533193 之 间 。 最 低 海 拔 105.4 米 , 最 高 海 拔146.5 米,相对高差 41.1 米,平均坡度在 18 度左右。项目区单位行政代码表单位代码夷陵区420506小溪塔街办CEH006梅子垭村CEH0060251.3 使用林地调查报告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3、《国家林业局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4、《国家林业局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法律规范》;5、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6、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