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风险统计制度中数据报送差错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 2025 年 1 月,银监会在完善“客户大额授信统计制度和零售贷款违约客户情况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客户风险统计制度”
新制度实施以来,笔者发现在报送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给出了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 金融 统计 客户风险 2025 年 11 月,银监会在完善“客户大额授信统计制度和零售贷款违约客户情况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客户风险统计制度”,开发了“客户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要求各相关银行同时报送新、旧两套制度
2025 年 1 月,银监会又要求各银行停止双轨并行,取消根据旧制度报送数据,仅要求根据新制度报送数据
与旧制度相比,新制度中特别是《客户大额授信统计表》具有内容变动较大,新增内容较多,填报难度增加等特点
一、变动情况分析 1
内容变动较大
新制度中将客户大额授信统计制度中规定的填报“授信额度或贷款余额在 1 亿元以上的各个客户情况”修改为“授信额度或贷款余额在 5000万元以上的各个客户情况”
由于降低了起点,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大额授信风险
新制度将《风险预警信息报告表》并入《客户大额授信统计表》
新制度将两张零售贷款违约客户情况统计表填报的范围由“房地产、汽车零售贷款违约”扩大到所有零售贷款违约的信息,其中法人零售贷款违约统计范围定义为小企业违约
新增内容较多
(1)在《客户大额授信统计表》中增加了下列内容: ①在企业基本信息部分增加“企业总资产”、“总负债”及“是否上市公司”等三项指标,删除“实收资本”指标
②增加反映企业关联信息的指标,用于全面反映企业的关联关系,监测关联企业风险
如企业“前五大股东”指标和五个“主要关联企业”指标
③增加反映贷款明细的指标
包括“贷款担保人”、“贷款行业投向”以及“贷款到期日”等指标,删除原来的多级授信指标
贷款行业投向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