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地名总体规划〔2025--2025〕(审议稿)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适应建德市经济社会进展,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实效性,提高地名管理与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社会对地名服务的需求,依据国家有关地名规划、管理的法规,结合建德市的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 2 条 本规划适用于建德市域范围,作为确定道路、桥梁、隧道、广场、公园、绿地、居住区、专业市场、台、站、港(埠)、场及其它大型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各类自然地理实体、风景名胜、古迹、纪念地等名称的依据和法律规范。 第 3 条 规划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进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根据建德市经济社会进展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基本精神与有关地名管理的要求,反映建德城乡“一主四团” (“—主”:主城区;“四团”:乾潭组团、梅城组团、寿昌组团、大同组团)的空间结构和功能定位;构建本市科学合理的地名体系,增强地名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稳定性充分体现建德地名特色,方便社会使用。 第 4 条 规划范围 根据建德市城市总体规划,本次地名规划的范围,为全市行政管辖范围,围绕已形成的“一主四团”格局,总面积为 2321 平方千米。 第 5 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25— 2025 年。 远期:2025 — 2025 年。第 6 条 规划目标近期:调查现行地名,分片、分类编制地名词库;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各级地名管理工作机制;完成地名总体规划;建立全市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和地名信息公共发布系统;完善地名申报、审核、公示、论证、审批、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类地名标志设置;逐步纠正不法律规范的派生地名;根据国家标准要求,建立地名标志的长效管理机制。远期:全市各类地名全面实现层次化、系列化,形成有序布局,特色鲜亮,文化内涵丰富,构建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建设“特色山水旅游城市”、打造“特色经济强市,文化生态名城”,体现建德悠久历史文化和优美的自然环境相适应的地名体系。组织力量开展地名文化讨论,理清建德地名的文化特色和进展脉络,编撰出版《建德地名故事》、《建德地名辞典》、《建德地名文化史》和新的《建德地名志》等地名学著作和地名知识普及读本。在地方媒体开辟地名文化宣传园地,在市委党校和各级学校举办地名知识讲座,宣传普及地名知识。绘制分级(如乡镇、村)、分类(如商贸购物、风景旅游等文化专业图、河流山脉图)等地图。推动地名文化的深化进展。第 7 条 规划原则1.地名的标准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