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庐江县城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 总则1
1 文本执行规定1
1 为庐江县城东新区的规划管理,开展庐江县城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工作
本规划是对本地区进展进行合理定位的基础上,明确本地区未来进展方向及策略,落实并完善总体规划所确立的进展目标,提出整体的城市空间架构,为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供依据,并为编制下层次规划奠定良好的基础
2 本规划成果主要包括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
管理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图则和规划图纸
技术文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等附件,其中规划说明书为必备的技术文件,而基础资料汇编和专题讨论报告为非必备技术文件
3 规划因下列情况应进行动态调整:(1) 应庐江县人民政府或公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求,经分析可以动态调整的;(2) 对城市规划与建设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选址;(3) 根据动态更新程序要求周期性开展更新调整工作
4 本规划可因下列情况进行修编:(1) 庐江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 庐江县或该地区进展的形势和目标发生重大变化;(3) 相关的国家和省的强制性技术法律规范进行修订
5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庐江县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6 依据本规定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庐江县人民政府审批
批准后的规划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应严格遵循
规划调整采纳分级审批的办法,调整强制性执行规定的,需报庐江县人民政府审批;调整执行细则的,其中城市环境风貌地段以及其他重要地区由庐江县人民政府审批,一般地区由庐江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7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庐江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如需调整,必须符合《安徽省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8 本规划经庐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2 规划范围城东新区位于庐江县县城东侧
规划范围东到东顾山西麓,西至东门大河,北起庐巢路,南抵军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