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惠民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惠民县胡集高效经济区,成立于 2025 年 4 月,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行涛,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是加工销售铝板、铝带、铝箔、铝型材、铝基复合材料及其它铝深加工制品,系邹平高新铝电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邹平高新铝电有限公司位于邹平经济开发区,成立于 2025 年 1 月,是一家拥有总资产 65 亿元、员工 3500 人,集热电、氧化铝于一体的特大型企业。 本项目拟建厂址为山东省惠民县胡集高效经济区,依据山东省惠民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拟建场地属于工业用地,地块周边的基础设施基本到位,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工程都较为完善。本项目产品包括年产20 万吨高速列车轨道交通用和航空航天用高性能大断面铝型材及其他工业用高档铝型材等。项目建设占地 348000 平方米,总投资 208577 万元。本项目建设符合《铝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 年第 64 号公告)关于对新建铝加工项目产品结构和生产能力的要求,同时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 年本,国家发改委第 40 号令)中鼓舞类项目第八大项有色金属中第 8 小项轨道交通用高性能金属材料制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已向山东省进展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建设用地已取得规划选址意见书。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以及《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令第 213 号)等文件的规定,受企业委托,济南浩雄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惠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高档工业铝型材建设项目”的设立安全评价工作。本次设立安全评价主要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25)、《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25)、相关的法规、技术标准及《惠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高档工业铝型材建设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山东省机械设计讨论院编制),在对同类企业及装置现场调研、资料收集分析的基础上,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与分析,针对识别出的危险、有害因素运用相应评价方法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最后给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律规范和标准要求的结论。2010 年 10 月 28 日,山东省安监局在济南组织召开了惠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 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