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与修复保护:以延长器物得寿命、防止自然老化或意外破坏为目标得一切操作行为
修复:除去外部增生、替换损坏或缺失得材料,直到器物得原初状态
文物保护,预防自然老化、人为损坏;停止、延缓败坏发生;稳定现有状态
目标:持久保护文物;文物修复,目标:恢复文物原貌
清洗污渍;修补残缺;复原、修饰缺失部分等
修复得职责:安排决策;诊断检查;起草保护计划与处理建议;预防性保护;保护修复处理;对观察到得与干预性得处理进行记录
预防性保护:通过制造文物保存得最佳环境来延缓或者预防损伤得间接行为,要尽可能与其社会用途相符
包括正确得取放、运输、使用、存放、展示方法
也涉及出于保存目得而复制得相关问题
要遵循得道德准则:1、检查与诊断(基础):分析文物得物质现状;评估文物得文化价值
2、修复材料得稳定性:所用保护修复材料得稳定性,材料要尽可能长久保持其特性;提供适宜得保存环境,确保文物材质与修复材料得稳定性
3、修复材料得相溶性:直接与文物接触得修复材料(粘结剂、加固剂、保护涂层、填补材料等),必须与器物得原材质相溶(涉及材料在机械、化学、物理、美观度等方面特性),但并不意味要选择与原器物一样得材料与技术
4、操作与材料可逆性:即对文物实施得所有干预性操作均能被安全解除,不会对文物造成任何影响与变动
加载到文物上得修复材料也能用无害得方式去除,将文物恢复到修复前状态
5、修复后得可读性:一就是文物得可读性,恢复原貌,便于理解与观赏;二就是修复操作得可读性,可区分重建部分与原来部分
不能遮盖文物得现实情况与历史痕迹,修复要有附属记录
6、文物修复得文档记录:登记检查、诊断分析、保护/修复计划得制定、保护/修复计划得实施、储存与养护(文字、绘图、照片等形式)
修复报告还应附带工作期间相关资料
7、文物修复最小干预:强调文物修复操作得慎重性
首先,要明确干预操作得必要性,确定修复得目标;其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