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 17】22 号文解读:新收入会计准则来源:毕马威 作者:毕马威 人气:23 9 60 发布时间:20 17-0 7-20摘要:新准则发布背景 财政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修订得《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 1 7]22 号)(新收入准则)
该准则修订主要就是为了与2 01 4年5月发布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 5 号客户合同收入》(IFRS 15)保持趋同
施行日期 该准则自20 1 8年1月 1 日起施、、、新准则发布背景 财政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修订得《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 01 7]22 号)(“新收入准则”)
该准则修订主要就是为了与2 014 年 5 月发布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客户合同收入》(IFR S 15)保持趋同
施行日期ﻫ 该准则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得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得企业,自2 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她境内上市企业,自2 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得非上市企业,自2 021 年1月 1 日起施行
衔接规定 首次执行该准则得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得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她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得合同得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母公司执行该准则、但子公司尚未执行该准则得,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根据该准则规定调整子公司得财务报表
母公司尚未执行该准则、而子公司已执行该准则得,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将子公司得财务报表根据母公司得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合并,也可以将子公司根据该准则编制得财务报表直接合并,母公司将子公司根据该准则编制得财务报表直接合并得,应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