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题 目: 试论我国人权的宪法保障 姓 名: 李乐言 学 号: 050514434 系 别: 法律系 专业班级:05 国际经济法 4 班 指导老师: 黄伟文 2009 年 4 月 20 日目 录中文摘要IABSTRACTII一、人权宪法保障的意义1(一)有利于推动人权法律化1(二)有利于人权保障的具体化与实在化2(三)实现宪法的存在价值和最终目标2二、我国宪法保障人权的不足3(一)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机构4(二)基本人权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4(三)宪法规定的人权内容存在缺陷5三、我国人权宪法保障的完善措施5(一)健全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5(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违宪审查制度6(三)建立宪法诉讼制度7(四)完善我国宪法和人权的监督制度8参考文献10致谢11中文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权保障的核心
人权保障必须以宪法为依托,因为保障人权是宪法的重要内容,是宪法的最高价值
我国宪法虽然在保障人权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些突破性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不少缺陷,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宪法中关于人权的内容以及保障人权的制度,从而实现宪法保障人权的目标
关键词:人权;宪法保障;完善措施 AbstractThe Constitution is the country's fundamental law , and the core of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must be based on the Constitution; owing to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is the important aspect of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supreme value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