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机房治理制度计算机机房属机密重地。为做到严格治理,保证安全, 特制订如下制度:第一条 中心机房的治理由系统治理员负责,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机房门口明显位置应张贴告示: “机房重地,非请莫入”。其次条 机房内应保持洁净,严禁吸烟、吃喝、谈天、会客、休息。不准在计算机及工作台四周放置可能危及设备 安全的物品。第三条 机房内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严禁外来信息载体带入机房,未经允许不准将机器设备和数据带出机 房。第四条 仔细做好机房内各类记录介质的保管工作,落实专人收集、保管,信息载体必需安全存放并严密保管,防 止丧失或失效。机房资料外借必需经批准并履行手续,方可 借出。作废资料严禁外泄。第五条 机房工作人员要随时把握机房运行环境和设备运行状态,保证设备随时畅通。机房设备开关必需先经检查 确认正常后再按挨次依次开关机。第六条 机房工作人员对机房存在的隐患及设备故障要准时报告,并与有关部门准时联系处理。格外状况下应马上 实行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第七条 机房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制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对各种设备应按标准要求操作、保养。 觉察故障,应准时报请修理,以免影响工作。第八条 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必需报经局领导审批前方可进入,进入机房后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触及机房内设施。第九条 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指定人员伴随。操作人员按伴随人员要求可以在电脑演示、询问;对参观人员不合 理要求,伴随人员应婉拒,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第十条 中心机房处理隐秘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机房环境安全治理制度第一条 计算机设备和机房应保持其工作环境洁净,保持机房所必需的温度和湿度。其次条 计算机房应依据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消防器材。第三条 机房及其四周严禁吸烟、燃烧任何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第四条 机房用电严禁超负荷运行。需要接入设备时, 应严格依据机房配电线路,对号接入,严禁随便接入负载。第五条 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展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第六条 机房工作人员要生疏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位置,把握切断电源的方法和步骤,发 现火情应冷静推断起火缘由,准时报告,并马上切断电源及 通风系统,实行有效措施准时灭火。第七条 机房内应定期除尘,在除尘时应确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