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机房治理制度计算机机房属机密重地
为做到严格治理,保证安全, 特制订如下制度:第一条 中心机房的治理由系统治理员负责,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机房门口明显位置应张贴告示: “机房重地,非请莫入”
其次条 机房内应保持洁净,严禁吸烟、吃喝、谈天、会客、休息
不准在计算机及工作台四周放置可能危及设备 安全的物品
第三条 机房内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严禁外来信息载体带入机房,未经允许不准将机器设备和数据带出机 房
第四条 仔细做好机房内各类记录介质的保管工作,落实专人收集、保管,信息载体必需安全存放并严密保管,防 止丧失或失效
机房资料外借必需经批准并履行手续,方可 借出
作废资料严禁外泄
第五条 机房工作人员要随时把握机房运行环境和设备运行状态,保证设备随时畅通
机房设备开关必需先经检查 确认正常后再按挨次依次开关机
第六条 机房工作人员对机房存在的隐患及设备故障要准时报告,并与有关部门准时联系处理
格外状况下应马上 实行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
第七条 机房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制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
对各种设备应按标准要求操作、保养
觉察故障,应准时报请修理,以免影响工作
第八条 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必需报经局领导审批前方可进入,进入机房后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触及机房内设施
第九条 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指定人员伴随
操作人员按伴随人员要求可以在电脑演示、询问;对参观人员不合 理要求,伴随人员应婉拒,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第十条 中心机房处理隐秘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
机房环境安全治理制度第一条 计算机设备和机房应保持其工作环境洁净,保持机房所必需的温度和湿度
其次条 计算机房应依据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消防器材
第三条 机房及其四周严禁吸烟、燃烧任何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
第四条 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