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论第一节 概 一、项目名称二、项目承办单位三、项目建设地点四、可行性讨论报告编制单位第二节 可行性讨论工作的依据和范围一、可行性讨论的依据1、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受到全社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视,为此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颁发一系列的法律与法规。以保证这项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所颁布的有关防治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2 月 28 日修订);《AA 省 PP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1986 年 3 月);《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1989 年 5 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 年 1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 年 6 月)。为具体执行上述法规,国家还颁布了以下标准法律规范:《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1989 年 4 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室外排水设计法律规范》(GB50014-2025);《水质监测与分析》(HY003.4-91)(1992 年 1 月);《AA 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25]7 号);《关于贯彻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25]211 号);《AA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1]16 号);《AA 省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法律规范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法律规范》(GB50015-2025);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法律规范》(GB5007-2025);3)《混凝土结构设计法律规范》(GB50010-2025);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1999】253 号令;5)《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第三版);6)《建筑中水设计法律规范》(GB50336-2025);7)《建筑电气设计建设法律规范》(GBJ69-84);8)《建筑抗震设计法律规范》(GB50011-2001);9)《工业建筑防腐设计法律规范》(GBJ46-84);3、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1)工程生产工艺及排水状况基础资料;2)厂区平面布置图;3)企业介绍说明;4)其他相关资料。二、可行性讨论的目的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通过充分的调查讨论及收集、分析资料达到以下目的:1、论证建设的必要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