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施工船舶安全生产管理第一部分 强化对施工船舶得安全管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促进经济进展,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得方针
目前,针对在我南港工业区处于建设高峰得大环境下,海上安全管理机构把水工作业水域现场安全管理及时调整为安全监管重点,投入了大量得人力、物力,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违章行为,但从监管效果来瞧,南港工业区水工作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纵观全国各地也陆续发生了数起施工船沉船死人事件,从一定程度上讲,施工船得安全监管已成为现阶段安监部门监管得难点
一、海上施工船舶安全监管法律定位现有得安全法律、法规或规章无法为施工船舶得管理提供有效得依据,施工船舶管理问题存在许多盲区
目前辖区施工船舶得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与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中华人民共与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等为数不多得法律、法规,这些法律依据未对施工船舶管理提出明确得要求,无法实施有效操作,甚至某些船舶检验技术法律规范对施工船得技术标准要求也不就是很明确
“施工船舶”得概念及其适用得法律、法规非常模糊,现在施工船舶得管理还无法找出专门得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安检人员假如将施工船完全等同于运输船管理标准进行检查,从理性上讲对现有部分施工船与船员要求标准偏高,但现实中从运营区域、水深条件要求、经营形式与效益来瞧,各类船艇则各有千秋,难分上下,不能互相替代,却有互补性,在特定海域确实需要这部分船舶参加施工
这就是安监机构在实际工作面临得实际问题,亟待对海上施工船立法得尽快解决
二、施工船舶状况总体介绍 施工作业船舶根据功能不同大致分为工程船与非工程船
工程船类型船舶包括起吊船、打桩船、铺排船、疏浚船、挖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