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历史、历史与社会一、考试内容与要求(一)公共知识(30%)详见 P169 页
(二)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20%)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 年 7 月第 1 版)、《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二)(实验稿)》(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 年 7 月第 1 版)、《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2 年 4 月第 1 版)
要求对历史(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或历史教学大纲有全面、系统的了解,能准确无误地回答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目标(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
其中,高级教师要求能够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规定的处理教学内容的若干原则以及三维目标的具体要求:一级教师要求能够较好地掌握和运用这些原则和要求;二级教师则要求能够初步掌握和运用这些原则和要求
(三)教学设计、教法研究(15%)要求每一位教师必须用新的教育理念来指导自己的教学活动
高级教师应该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明显的教学效果,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就指定的某一课题,写出具有较高水平的教研小作文或教学设计
一级教师应该能够独立处理教材,灵活运用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发展技能,教学效果好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就指定的某一课题写出的教研小作文或教学设计具有一定水平
二级教师应该能够胜任教学工作,有较好的教学效果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就指定的某一课题写出的教研小作文或教学设计完整、没有明显疏漏
(四)专业知识(35%)1、专业基础知识(20%)历史教师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本科所学知识为准;历史与社会教师的专业基础知识,以所用课标、教材规定的内容为准
2、专业综合知识(15%)主要是以上专业基础知识的灵活运用
高级教师应该具有系统的、坚实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一级教师应该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二级教师应该具有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