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一、概况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08 年 10 月 30 日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1500000830688,井田范围由 16 个拐点圈定,井田面积 8
396km2,批准开采标高为 1280m~1203m
批复生产能力为 0
60Mt/a
矿井原设计采纳斜井开拓方式(主、副、回风斜井),开采 IV-2、Ⅵ-1 煤层,井下 IV-2 煤层一盘区两翼各布置 1 个钻爆落煤对拉回采工作面(1401、1402),工作面长度为 240m(2×120m),同时布置有 2 个钻爆掘进工作面(顺槽、大巷掘进),一井二面达到矿井设计生产能力0
60Mt/a
该矿井于 2025 年 10 月通过了由市煤炭工业局组织的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煤矿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出具了《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60 万吨/年竣工验收意见书的通知》(鄂煤局发[2025]245 号)
从矿井建设至今,井田中南部奎洞沟北侧张家渠内的工业场地已基本形成,井下 1401、1402 对拉回采工作面和 1403、1404 对拉回采工作面已采空,目前,正在开采的 IV-2 煤层一采区 1405、1406 对拉回采工作面也即将于 2025 年年底开采完毕
根据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文件《关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技术改造(变更回采工艺)的批复》(内煤局字[2025]436 号),“原则同意煤矿变更回采工艺,由炮采回采工艺改为综合机械化回采工艺,设计生产能力根据资源条件合理确定
同时,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煤炭产业优化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电[2025]9 号)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煤炭行业产业升级,提升煤炭产业整体进展水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结合煤矿实际生产情况,提出将矿井原设计的钻爆落煤回采工艺进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矿井井下的机械化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