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一、目的意义为了法律规范公司安全设施管理工作,使安全设施管理法律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营造一个安全、法律规范、和谐的劳动环境,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二、基本原则本制度遵循国家、行业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设施管理的职责、分工,安全设施的配置法律规范、检查标准
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合同单位
四、引用制度GB 4053
1-93《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 4053
2-93《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 4053
3-9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 4053
4-83《固定式工业钢平台安全技术条件》DL/T 5072-1997《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法律规范手册》(1998 年)《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2025 年)五、管理职责权限(一) 职责和分工1、安全监察部是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单位(部门)安全设施(包括安全标志、安全工器具标志、安全警示线、安全防护等内容)的管理执行情况
2、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是生产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设施的划分原则上按设备分工的规定执行,即各单位(部门)所管辖设备区域的安全设施随同设备统一管理与维护
(二) 权限1、安全监察部有权对现场安全设施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指出并限期整改
2、各级领导有权对生产现场不符合本标准的设施勒令整改,并提出处理意见
3、各级人员在发现现场安全设施不完善、不正确时,均有权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六、管理内容与要求(一) 安全设施管理分工1、安全标志电厂各运行车间、检修各专业和外委合同单位应负责所管辖设备安全标志牌的配置、管理和维护,并常常保持其完整,符合本标准附件 1《生产现场安全设施配置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