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进军互联网 一、前言1998 年 5 月,在联合国新闻委员会上正式提出了互联网已成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大媒体。互联网以它惊人的进展速度,对传统三大传媒报刊、广播、电视构成了极大威胁。1998 年初,美合众国际社 CEO 杰姆·亚当斯在一系列会议上断言,互联网将在五年内吞没传统媒体。这些变化引起业内人士高度重视。作为电视人而言,现在重要的似乎不在于揣摩自己的前途,重要的应该是改造自我、制造自己的前途,结合自己的优势和特点去占领互联网,让互联网为电视服务,成为电视的扩展和延伸,通过与互联网的结合,不断扩大自己在所有新传播领域中的影响。 二、 正视互联网对电视的冲击俗话说"知此知彼"。电视要想保持在传媒中的地位,必须要对互联网和自身的特性有个正确认识。然后取长补短,这样才能进展。1、互联网传播信息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电视传播的本质是视听信号与时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电视节目在时间流程中播出,并与固定的时间相对应。假如失去了这一关系,那么作为电视节目基本支持的栏目将不复存在,以时间为标志的电视的运作机制也将消逝。当你收看一个电视节目时,总有许许多多的人同时也在收看这个节目,这种"一点"电视台对"多点"观众的方式和特点,决定了信息的发送者对信息的接受者具有毋庸置疑的操纵力量,传媒能决定观众接受什么信息和什么时间接受。观众与电视亦体现出同步性,即接收信息的时间和消费信息的时间是同步的。即电视节目是"时不待我"的,错过了节目的播出时间观众就看不到这个节目,在此,消费者是被动的。而互联网在信息传输模式上恰好与广播电视相反,体现出异步性,即通常以存储信息的方式来接收信息,然后人们可以在任何时间来消费、利用这些信息,而且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去主动索取信息,消费者也就由被动转为主动。在覆盖范围上,由于技术的原因,电视的传播受到很大限制。很多电视台只能在某个很小的地域内才能被观众收到,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地方台。即使上星电视台,也只能覆盖全国。而互联网是全球性传播,从计算机那小小的监视器屏幕能随时获得全球各个角落的信息。2、互联网的传播具有形态多样、自由和交互的特性互联网的传播形态多样,它可以图文并茂,也可以加入声音,还可以进行网上直播。互联网的传播很自由,在互联网上,任何人都可以宣称自己是记者,创作自己的新闻作品,随后敲一敲键盘便将其发往全世界。互联网最具代表性的特性就是互动性,如电子邮件、聊天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