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石化公司成品油库安全条件论证

石化公司成品油库安全条件论证_第1页
1/44
石化公司成品油库安全条件论证_第2页
2/44
石化公司成品油库安全条件论证_第3页
3/44
石化公司成品油库安全条件论证前 言重庆海顺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3 月 19 日,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位于忠县忠州镇州屏环路 65 号东楼三楼,专业从事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等。公司拟建的成品油库项目位于重庆市忠县新生镇鹿角村,占地面积为 82942m2,约 124.41 亩,设计规模 9.8×104m3,主要储存物料为汽油、柴油。该成品油库拟实行一次性投资、分期建设的方案,拟建 1 号、2号两个罐区。1 号成品油罐区拟建 12 座地上立式钢制内浮顶储罐,其中包括 4 座 3000m³ 内浮顶储罐、8 座 5000m³ 内浮顶储罐;2 号预留建设成品油罐区拟建 4 座 10000m³ 地上立式内浮顶储罐及 2 座 3000m³ 内浮顶储罐。该成品油年周转规模最大可达到 99.54×104t。项目总投资20605.93 万元,其中安全投资为 2994.11 万元,劳动定员 34 人。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拟建项目储存物料中的汽油、柴油为危险化学品,因此,拟建项目为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该油库依据《石油库设计法律规范》(GB50074-2025)为二级油库。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25〕142 号)及《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仔细落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渝安监发〔2025〕134 号)的规定,拟建项目中储存物质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25 年版)规定,拟建项目中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5 号)规定,拟建拟项目中无易制毒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5 号)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讨论阶段,对下列安全条件进行论证,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的要求,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人员对重庆海顺石化有限公司忠县成品油库项目现场所在地进行实地勘查和收集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写完成本安全条件论证报告。目 录1 编制说明..................................................11.1 安全条件论证目的......................................11.2 安全条件论证内容......................................11.3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依据..................................12 建设项目概况.................................................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石化公司成品油库安全条件论证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