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设1 43-2 010)前 言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就是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得要求,由民政部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循《中华人民共与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得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与改进社区服务工作得意见》等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在全国不同地区进行了广泛深化得调查讨论,总结了各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得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对大量资料进行了科学得论证与分析,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得意见、反复修改形成了送审稿,经专家审查会通过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发布。 本建设标准共分五章,包括:总则、建设内容及项目构成、建设规模及面积指标、选址及规划布局、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 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政部 2 0 10 年1 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建设内容及项目构成 第三章 建设规模及面积指标 第四章 选址及规划布局 第五章 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 附录一 主要名词解释 附录二 用词与用语说明、 附 件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法律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事业得进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就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决策与合理确定建设水平得全国统一标准,就是编制、评估与审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议书得依据,也就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初步设计与监督检查建设全过程得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得新建工程项目,改建与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建设标准所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就是指为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得半失能老年人为主得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与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得设施。 第四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得方针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综合考虑社会经济进展水平,因地制宜,根据本建设标准得规定,合理确定建设水平。 第五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应满足日托老年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方面得基本需求,做到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安全卫生、运行经济。 第六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