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见证取样计划一、编制依据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5;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1020013、《建筑幕墙》GB/T210862025;4、《玻璃幕墙工程技术法律规范》JGJ1022025;5、《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6、《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法律规范》JGJ1332001;7、《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25;8、《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T167762025);9、《硅酮建筑密封胶》GB146832025;10、《铝合金建筑型材第 5 部分 氟碳喷涂型材》GB/T5237、52025;11
《建筑用铝型材、铝板氟碳喷涂层》JG/T1332000;二、见证相关规定1、见证取样与送检人员资质见证人员: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得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与负责该项工程得质量监督机构
取样人员:由施工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得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送检人员:由监理单位见证人员与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担任
2、见证取样与送检人员岗位职责2、1 见证取样与送检人员要有高度得责任心,对所见证取样得样品及送检样品得真实性要负责
2、2 取样过程见证人员要全过程旁站
2、3 见证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法律规范要求进行取样
2、4 对己取样品做好标识、封存并送检
2、5 仔细填写“见证取样记录”,并在该项工作完成后,将“见证取样记录”交信息管理人员归档
3、见证取样与送检要求3、1 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与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得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得试验室
3、2 见证人必须持有见证取样资格证,见证人对见证样品得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3 试样或其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