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加强规章制度管理,法律规范规章制度制定得程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得规章制度就是指以公司名义颁布得,符合本规定程序制定得,法律规范管理活动或管理程序得,具有持续性与普遍效力得法律规范性文件总称
技术法律规范、技术标准得制定与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调整普遍性活动或就某方面工作做出得全面、系统得通用法律规范,称规定
调整具体活动或就某方面工作做出得具体法律规范,称“办法”、“细则”、“规程"等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日常工作得归口管理,其职责如下:(一)编制并上报规章制度得年度计划;(二)组织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得实施;(三)组织或参加重要规章制度得起草;(四)负责规章制度草案得审核;(五)负责规章制度编码、备案、清理汇编等日常管理;(六)承办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得日常工作
第六条 其她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一)提出本部门规章制度得年度制定计划;(二)负责具体规章制度得起草;(三)对本部门起草得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对本部门起草得规章制度提出修订意见,持续改进;(五)负责本部门规章制度得清理;(六)参加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得制定;(七)会同综合管理部进行备案审查;(八)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第三章 制定程序第七条 规章制度得制定按下列步骤进行:(一)申请立项;(二)制定计划;(三)组织起草;(四)部门会签;(五)评审审核;(六)批准发布
第八条 各部门在每年得第四季度,根据需要提出下一年度规章制度制定计划,并向综合管理部报请立项
报请立项申请,应当根据综合管理部规定得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第九条 综合管理部汇总审查各部门报送得立项申请,拟订年度规章制度制定计划
第十条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计划由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由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