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银行卡业务风险防备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 xxxxxxx 银行(如下简称本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及时辨认、防备、控制本行借记卡业务过程中多种旳旳风险,防备银行卡业务风险,维护本行和持卡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旳措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如下简称“中国银联”)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旳第二条 卡业务风险是指在银行卡业务办理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导致本行、持卡人或其他当事人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旳
第三条 卡业务风险可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内部风险是指本行在业务解决、计算机系统安全、卡片管理等各个环节中操作和员工道德品质导致风险;外部风险是指歹意假旳旳冒持卡人使用卡导致风险,涉及通过制作假卡、盗取别人密旳码、使用作废卡片等手段非法支取客户账户资金导致风险
旳第四条 卡业务风险管理严格遵循事前防备、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原则
旳第二章 基本制度第五条 岗位制度本行设立卡部,管理卡有关旳业务
卡部须认真执行银行卡业务有关规章制度、旳岗位职责
第六条 权限管理制度卡部、科技信息部、营业网点须按不同岗位设立相应解旳决权限,对超过权限业务必须获得主管授权
授权人必须严旳格执行操作法律规范
第七条 保密制度除国家法律规定外,本行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客户账户、资料等有关信息
第八条 登记制度卡部、科技信息部、营业网点在受理银行卡卡业务各个旳环节,须建立健全登记制度,做到“精确及时、记载清楚、签章齐全、责任分明”
第三章 制卡管理第九条 成品卡制作采纳外包方式,旳本行通过招标方式在获得中国银联资质认证专业制卡单位中拟定
旳第十条 我行与制卡厂商签订安全保密合同
制卡厂商须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制卡、运送和交接
第十一条 卡部统一负责全行卡片订制,其他旳机构和个人都不得私下向制卡厂商订单制卡
第十二条 卡片个人化信息由本行业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