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23 年一级建造师_法律法规科目考试必备2Z2025 1 0 建造师管理制度一、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概述ﻫ 二、考试与注册概述ﻫ 三、注册ﻫ 四、执业 五、监督管理 ﻫ 一、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概述ﻫ (一)1 8 34 年来源于英国ﻫ (二)2 0 23 年1 2 月 5 日《暂行规定》,标志我国建造师制度确实立。 (三)2025 年3月 1 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该制度详细旳规定出台。旳ﻫ (四)等级分为一级与二级。 二、考试与注册概述 (一)何为注册建造师(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1.通过考试——建造师资格证书ﻫ 2.通过注册——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二)无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人旳 1.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意旳,小型项目)ﻫ 2.不得以注册建造师名义从事有关活动旳 ﻫ 三、注册 (一)注册程序与管理机构ﻫ (二)注册申请 (三)不予注册情形旳ﻫ (四)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情旳形ﻫ (五)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情形旳ﻫ (一)注册程序与管理机构 1.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人员旳通过单位提出申请 2.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ﻫ 3.详细审批程序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4.同意注册,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旳 5.在核发证书后3 0 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立案ﻫ (二)注册申请ﻫ 1.初始注册ﻫ 2.延续注册 3.变更注册ﻫ 4.增项注册ﻫ 1.初始注册ﻫ ( 1)条件(四条件) ①有证书——资格证书ﻫ ②有工作——受聘于单位 ③ 符合规定——继续教育 ④没有情形——无不予注册情形 (2)时间规定 ①资格证书签发 3 年内ﻫ ②逾期必须满足继续教育规定ﻫ 2.延续注册ﻫ( 1)注册有效期满后继续执业注册旳ﻫ (2)时间在原注册期满 30 日前ﻫ (4)延续注册有效期为旳3 年ﻫ 3.变更注册 (1)变更执业单位 (2)变更后仍延续原有注册有效期ﻫ 4.增项注册 (1)增长执业专业 如原注册为建筑工程,现要增长公路专业。旳ﻫ( 2)提供对应资格证书旳 (三)不予注册情形 (1)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ﻫ (2)受聘于两家以上单位;ﻫ (3)继续教育不合格;ﻫ (4)正受刑事惩处; (5)因执业活动受刑事惩处后,不满5年;ﻫ( 6)其他原因受惩处后,不满3年; (7)被吊销注册证书后,不满 2 年;ﻫ (8)注册前 3 年内担任项目经理,发生过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旳;ﻫ( 9)受聘单位不符合条件;旳ﻫ ( 10)年龄超过 65 周岁;ﻫ( 11)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