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应募方: (志愿者)(以下简称甲方)招募方: (省、区、市项目办)(以下简称乙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 1-3 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舞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2025 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基层社会管理等 7 个专项行动
甲方自愿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确定的遴选条件,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乙方组织选拔并经全国项目办审定确认后,甲方入选西部计划全国项目,首次签约期为 (1 年或 3年)
甲方首次签约期为 1 年,若申请延长服务期为 2 年,需于下一年度 3 月提出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西部计划服务岗位规划和各专项行动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
为切实维护双方的正当权益,保证西部计划的顺利实施,受全国项目办委托,甲乙双方就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1
服务期间,甲方享受每月 1000 元生活补贴
同时,甲方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甲方享受相应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
甲方享受一定的交通补贴,人身意外损害、住院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保险
服务单位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2
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25]26 号),《关于做好2025 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25]16 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