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格绵酒业有限公司2025 年度区域经销协议 甲方:上海格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 201 号 1 幢 5 层电话:021-33051081 传真:021-33051081 乙方: 地址:电话: 电话: 合同编号:GM-11-( )字2025 年度 区域经销协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在规定区域内将产品经销权交于乙方负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确认乙方为上海格绵酒业有限公司在 省 市的经销商。乙方不得依据此协议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代表甲方与第三方签订任何相关协议或向第三方抵押甲方给予的信用,不得依据此协议在未经甲方授权情况下使用甲方的商标、公司名称、产品设计和其它相关权益。二、 本区域市场保证金为 元。三、乙方作为甲方 产品线在该区域的独家经销商,详细品种见附件 1《产品、产品价格体系》本年度的销售任务额为人民币 万元。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乙方享有下年度与甲方签订经销协议的优先权。五、付款及结算方式乙方在每批次发货前应将相应货款汇至甲方指定帐号,甲方根据乙方所汇货款及需货计划进行发货。甲方帐号若有变动,甲方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单位名称:上海格绵酒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西藏南路支行账 号:3100 6656 4018 1500 44148六、乙方的权利1、甲方确认乙方为本合同所确认产品线在经销范围内的销售经销人。2、乙方根据双方共同认可的统一合理定价,向本经销地区内的批发或零售商业单位供应甲方产品。3、乙方有权与甲方驻当地办事处研讨共同开展本地区市场的计划、策略、方法,并获得该办事处的全力配合。4、乙方有权对产品的设计和定价向甲方提出建议,以利产品的改进和市场份额的确保。5、乙方在确保本地区销售指标实现的基础上,有权要求甲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更适合本地区销售的其他产品。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本地区的广告发布 (在符合企业 VI 的原则下)揉入本地特色,使之更能贴近地方市场和消费者,发挥更大的效益。7、市场遇到重大变化,乙方有要求甲方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应急方案的权利。8、乙方同时享有甲方年度定货规定的所有权益。七、乙方义务1、确保甲方在经销区域市场目标的实现。2、在提出需货计划之前,按甲方规定价格向甲方提供相应资金。3、无论是乙方属下机构还是其他商业单位担当分理或经销角色,乙方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