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事故劫难应急预案 1 总则1.1 目旳为适应目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需要,深化增旳强应对和防备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劫难能力,最大旳程度地减少事故劫难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旳1.2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矿山事故劫难应急救援工作要一直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旳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减少矿山事故劫难旳导致人员伤亡和危害。旳(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忻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如下简称市安监局)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安委会统一旳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劫难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劫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旳(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矿山事故劫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充足发挥自救作用。(4)依托科学,依法法律规范。遵照科学原理,充足发挥专家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托科技进步,不停改善旳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法律规范应急救援旳工作,保证预案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旳(5)防止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防止相结合。根据旳长期准备、重点建设规定,做好应对矿山事故思想准备、旳旳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习,做到常备不懈。将平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足运用既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育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1.3 编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劫难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劫难应急预案》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矿山事故劫难应急预案》、山西省安监局《矿山事故劫难应急预案》。1.4 合用范围本预案合用于矿山(含尾矿库)发生除石油天然气开采旳以外下列事故劫难应对工作:旳(1)较大、重大和尤其重大矿山事故;(2)跨县(区、市)行政区重大事故;旳(3)县(区、市)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局限性,需要支援事故;旳(4)市委、市政府领导有重要指示,社会影响较大事旳故;(5)市安监局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事故。旳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在市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