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 工厂检查的要求及其理解要点1
1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理解要点:⑴工厂<Factory>,制造商自己拥有的或受制造商雇佣委托其进行生产、组装活动的物质基础,包括人员、场地、设施和设备;⑵ 影响认证产品质量的人员,至少包括: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活动相关的各级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假如有〉、采购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的人员、按制造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的人员、检验/试验人员、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计量人员<假如有〉、部审核人员<无论其他职责如何〉、从事包装、搬运和储存的人员
各类人员都应有相应的职责,且各职责的接应清楚、明确;⑶指定的质量负责人原则上应是最高管理层的人员,至少是能直接同最高管理层沟通的人员
工厂可指派一名质量负责人的代理人,当质量负责人不在时履行相应职责;⑷ 质量负责人<无论在其它方面的职责如何〉应被给予覆盖 1
1 a>〜d>的职责和权限
他/她应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或经历,并得到相应的授权,有能力协调、处理与认证产品质量相关的事宜,熟悉相关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对强制性认证标志的管理要求
审查要点:⑴ 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是否已规定,规定的充分性、适宜性、协调性如何;⑵ 工厂是否指定了质量负责人,其是否被给予了 1
1 a>〜d>规定的职责和权限;⑶ 通过对相关过程和活动的审核,确定质量负责人是否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⑷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