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安 电 力 公 司 营 销 部 岗 位 绩 效考 核 办 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湖南省东安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展目标,根据公司大班组改革工作思路,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各班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全面落实,保证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的完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力营销部实际情况制定
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从计划管理、基础管理来考核;公司能直接考核的由公司考核兑现,公司临时不好考核的由营销部考核兑现;每一个班组、岗位都有考核的内容,业务密切关联的岗位、班组之间权重纳入考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营销部全部工作岗位
第二章 考核内容第四条 根据各班组、岗位管理范围和业务特点,确定各班组岗位考核指标及考核指标目标值
第五条 考核内容由计划管理类、基础管理类、经营业绩类等共三类组成
第六条 各类绩效考核内容计分标准均采纳百分制,分别按各分类考核办法的具体规定组织实施第三章 绩效考核的管理第七条 营销部成立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作为考核的管理机构,负责绩效考核办法审定、考核结果审定、审议形成被考核人申诉反馈意见,以及决定考核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特别问题
营销部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营销部主任担任,副主任、城区营业服务部经理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城区营业服务部副经理、大工业经理负责人、计量工作负责人、调度班长
第八条 营销部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按以下分工进行绩效考核
营销部副主任具体抓绩效考核,负责召集、组织、考核、汇总审议反馈意见、上报考核报表、落实考核工作;城区营业服务部经理负责本服务部下设班组、岗位的考核情况汇总报营销部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营销部副主任负责电费结算专责、电费核算专责、统计及信息员、合同管理专责岗位的考核情况汇总报营销部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计量工作负责人、大工业经理负责人、调度班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