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安 电 力 公 司 营 销 部 岗 位 绩 效考 核 办 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湖南省东安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展目标,根据公司大班组改革工作思路,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各班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全面落实,保证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的完成,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力营销部实际情况制定。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从计划管理、基础管理来考核;公司能直接考核的由公司考核兑现,公司临时不好考核的由营销部考核兑现;每一个班组、岗位都有考核的内容,业务密切关联的岗位、班组之间权重纳入考核。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营销部全部工作岗位。第二章 考核内容第四条 根据各班组、岗位管理范围和业务特点,确定各班组岗位考核指标及考核指标目标值。第五条 考核内容由计划管理类、基础管理类、经营业绩类等共三类组成。第六条 各类绩效考核内容计分标准均采纳百分制,分别按各分类考核办法的具体规定组织实施第三章 绩效考核的管理第七条 营销部成立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作为考核的管理机构,负责绩效考核办法审定、考核结果审定、审议形成被考核人申诉反馈意见,以及决定考核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特别问题。营销部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营销部主任担任,副主任、城区营业服务部经理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城区营业服务部副经理、大工业经理负责人、计量工作负责人、调度班长。第八条 营销部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按以下分工进行绩效考核。营销部副主任具体抓绩效考核,负责召集、组织、考核、汇总审议反馈意见、上报考核报表、落实考核工作;城区营业服务部经理负责本服务部下设班组、岗位的考核情况汇总报营销部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营销部副主任负责电费结算专责、电费核算专责、统计及信息员、合同管理专责岗位的考核情况汇总报营销部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计量工作负责人、大工业经理负责人、调度班长负责其下设岗位的考核情况汇总报营销部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第四章 绩效考核的实施第九条 营销部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在以下日期按以下程序进行绩效考核。每月9 日,各班组依据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初步考核;每月10日,各班组上报初步考核表;每月11日,营销部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汇总分析;每月12日,营销部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审议绩效考核,计算各岗位上月绩效工资;每月12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报绩效考核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