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保证固定资产安全与合理使用,防止丢失损坏,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的界定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8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均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 ① 固定资产实行分工负责,统一管理,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科负责实物登记和管理,财务科负责资产的核算,使用单位负责具体资产的使用和保养
② 各职能科室购置固定资产应在年初向办公室报送当年购置计划,经局长同意后报财务科落实经费预算
对不可预见的特需购置可临时追加计划,经分管局长和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属政府采购的还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③ 办公室按计划购置的固定资产发票由经办人和局领导审批签字后,报管理科登记并在发票上签已登记字样,然后转财务科报销入财产账
④ 固定资产购置均由财务科统一列支,并设固定基金账及品种数量明细账进行核算和管理
管理科按品种数量建立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及具体使用单位和地点,并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统一编号,同时要落实保管人,以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3)固定资产的调拨和报废 ① 固定资产调出本单位时先由管理科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一式三联,一联管理科入账,二联财务科入账,三联交调入单位,属有偿调拨的,财务科还需开具正式往来收据收回价款
② 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由管理科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并按规定分别由管理科和财务科进行有关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清查 ① 管理科应当会同财务科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一般情况下每年盘点一次,做到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