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制度CM-4- 2025结算管理制度(2025 版)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2025 年 7 月 27 日A/1云布禾丁彤马志霞目录前言错误!未指定书签。1 范围错误!未指定书签。2 术语和定义错误!未指定书签。2.1 结算 错误!未指定书签。3 职责错误!未指定书签。3.1 集团成本管理部 错误!未指定书签。3.2 区域公司成本主管部门错误!未指定书签3.3 区域公司工程主管部门错误!未指定书签4 结算管理要求 错误!未指定书签。4.1 结算审批错误!未指定书签。4.2 结算通知错误!未指定书签。4.3 结算申请 错误未指定书签。4.4 结算协议 错误!未指定书签。4.5 结算会议错误未指定书签。4.6 简易结算 错误!未指定书签。4.6 尾款支付错误!未指定书签。4.7 质量保证金支付 错误!未指定书签。4.8 存档资料 错误未指定书签。4.9 结算时间 错误未指定书签。5 附录错误!未指定书签。本制度明确了结算管理的权责划分,法律规范了结算操作程序,建立了结算审批路径,为结算管理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集团业务进展情况适时调整。本制度由集团成本管理部起草并归管理。结算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对建造成本结算工作的权责划分、操作流程、审批权限进行了明确和法律规范,是开展结算工作的制度依据。本制度适用于融创集团(下简称“集团公司”)本部及各区域公司建造成本结算的编 制、审核工作。2 术语和定义2.1 结算指工程完工后,根据竣工图纸、会议纪要、变更签证、工程合同等所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3 职责3.1 集团成本管理部负责本法律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所有结算进行抽查。3.2 区域公司成本主管部门负责结算编制工作,对所有结算组织审批并配合集团成本管理部不定期检查。对涉及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3.3 区域公司工程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并确认工程类合同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准确。4 结算管理要求4.1 结算审批对于结算额小于 1 万且超合同额在 10%以下的结算、结算额等于合同额(指合同总价包干且无变更签证及第三方扣款)的两方合同结算,结算可审批至公司成本负责人,其他结算需审批至公司总经理。前期政府收费、缴费类可不做结算。4.2 结算通知合同履行完毕,由主办部门牵头组织验收合格后,具备有效的、签字齐全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行结算。422 合同主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