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商学院管理办法》补充规定1.总则1.1 制定目的为法律规范 E-learing(简称 ELN)网络商学院管理办法,加强公司对外派学员的监管职能,提高外派培训效果,完善外派培训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条例。1.2 适用范围参加外派学习的 ELN 学员。1.3 权责单位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由人力资源部培训科负责。2.实施细则2.1 外派学习流程2.1.1 由人力资源部培训科负责推举培训课程,参加外派培训的 ELN 优秀学员结合工作实际选择相应的公开课,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参加培训;2.1.3 参加外派培训的 ELN 优秀学员(以下简称外派学员)需填写《外派培训审批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人力资源部培训科审批方可生效。培训科审核通过后,派发学员课程券,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及培训课程大纲。2.1.4 外派培训审批表和学习资料交由培训科存档。2.2 管理规定2.2.1 外派学员在受训期间应严格遵守主办机构的各项培训规章制度,严禁迟到和早退,同时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公司形象。2.2.2 外派学员返回公司后主动向直接上级领导汇报培训情况,应就培训内容和培训心得在部门例会或晨会中进行培训分享,人力资源部培训科负责跟进和监督。2.2.3 外派学员应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将外派培训问卷、外派培训沟通表、外派培训学习心得和培训课程课件等相关资料送交培训科存档。2.3 出差说明2.3.1 外派学员必须按出差流程提报部门领导,经审批后方可参加培训。2.3.2 若培训时间为一天,学员可在培训当天乘车到达培训现场,车票按公司正常程序报销。若因路途遥远或依受训公司规定培训时间超过一天,需于当地留宿,而培训单位未提供膳宿交通费的,根据公司出差管理相关规定处理。2.3.3 培训科将随机抽查外派学员的考勤,若外派学员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课程学习,将给予其通报批判,同时差旅费不予报销,未参加培训的时间均视为事假。3.其他3.1 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培训科。3.2 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由人力资源部管理中心审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于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4.附则附则一:《外派培训审批表》附则二:《外派培训问卷》外派培训审批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部门(车间)申 请 人申请培训课程申请培训时间培训日期: 共计:申 请 理 由培训性质及费用支付培训性质:□继续教育;□通用能力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其它: 费用预算:学费 元;交通住宿费 元;其他 元;合计费用: 元。支付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