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 4 001:2 004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得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与它应遵守得其她要求,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得信息,制定与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
本标准适用于组织确定其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得那些环境因素
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得环境绩效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得组织: a)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b)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得环境方针; c) 通过下列方式证实对本标准得符合: 1) 进行自我评价与自我声明; 2) 寻求组织得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得确认; 3) 寻求外部对其自我声明得确认; 4)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或注册)
本标准旨在使其所有要求都能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体系
其应用程度取决于诸如组织得环境方针,活动、产品与服务得性质,运行场所与条件等因素
本标准还在附录A中对如何使用本标准提供了资料性得指南
2 法律规范引用文件 无法律规范引用文件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审核员 a u dito r 有能力实施审核得人员
3、2 持续改进 c on ti n ua l imp r ovement 不断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强化得过程,目得就是根据组织得环境方针,实现对整体环境绩效得改进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得所有方面
3、3 纠正措施 co r r e ctive a cti on 为消除已发现得不符合得原因所实行得措施
3、4 文件 d ocume nt 信息及其承载媒体
注:媒体可以就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她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得组合
3、5 环境 environ m ent 组织运行活动得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得相互关系
注:从这一意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