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公司技能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建设一支高技能操作人才队伍,充分调动广阔操作人员钻研技术、岗位成才的积极性,根据《XX 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能专家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技能专家是指在操作岗位上,具有高超专业技能,善于技术创新,积极培育技能人才,技能水平在同类的职业(工种)处于领先地位,在技改攻关、解决关键操作技术和工艺难题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经评选产生的优秀操作技能人才
第三条技能专家分为 XX 集团公司技能专家、集团公司技能专家、公司技能专家三级
公司人事劳资科负责 XX 集团公司技能专家、集团公司技能专家的推举,公司技能专家的选聘、培育、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技能专家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发挥高级技能人才技术技能优势的原则
(二)调动广阔操作技能人才积极性、制造性的原则
(三)选聘、培育、使用和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公平、公开竞争和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选 聘第五条 选聘范围
公司技能专家的选聘范围原则上限定在维修电工、油气管线安装工、水质检验工、净水工等主要技术类职业(工种)
第六条 选聘数额
根据公司进展战略和经营特点,围绕主营业务,合理确定技能专家选聘数额
公司技能专家的选聘数额限定在高级技师和技师总量的 10%以内
第七条选聘条件
技能专家的选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热爱 XX 事业,热爱岗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在本职工作中作风严谨,实事求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无职业禁忌症,身体健康
(二)具备高级技师、技师资格或业绩特别优秀的高级工
男性年龄小于 53 岁(从事特别职业工种年龄小于 50 岁)、女性年龄小于 43 岁(从事特别职业工种年龄小于 40 岁)的操作人员
(三)技术技能精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一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在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