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考核办法依据《**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及《**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区各乡镇、街道,老城保护更新管理中心
二、考核范围停车场的备案、年审、诱导接入、执行新能源优惠政策及共享(错时)停车推动等相关工作
三、考核方法及计分方式(一)考核方法由局停车办具体负责,分为基本工作管理考核和推动共享(错时)停车工作考核
基本工作管理考核,分为日常管理考核、督查考核、软件资料考核;推动共享(错时)停车工作考核,分为经营性(备案)停车场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两部分的共享(错时)开展
(二)计分方式基本工作管理考核占总分的百分之四十;推动共享(错时)停车工作考核占总分的百分之六十
基本工作管理考核(满分 1 分)实行扣分制,具体内容以《**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考核评分表》为准,扣完为止
推动共享(错时)停车工作考核(满分 1 分)实行加分制,具体加分内容以《**区推动共享(错时)停车加分表》为准,加满为止
四、考核内容(一)日常管理1
主动与辖区内新增的收费未备案的停车场做好对接,协助其进行备案;2
督促到期年审的备案停车场完善年审流程;3
辖区内的备案停车场诱导数据必须保持连接状态,在诱导屏上可以正常使用;4
辖区内新能源充电时段和收费必须按要求执行;5
转办案件及时办结
(二)软件资料主要考核各乡镇、街、老城保护更新管理中心对辖区内各停车场备案、年审资料;安全生产检查的台账;各备案停车场上报的安全月报表;工作督查台账;各类文件、通知、专案督办等对接实施情况等
(三)推动共享(错时)停车工作1
经营性(备案)停车场参加共享(错时)停车工作,在APP 平台中释放停车泊位不少于该停车场泊位总数的 50%;2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积极参加共享(错时)停车工作,并按要求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