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学校学生上放学交接制度为了确保我校学生上、放学安全,确保家校之间无缝对接,明确相关权利和责任
根据《民法典》、《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家校密切配合,确保学生上、放学安全
二、总则(一)按上级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实行静校制度,正常放学铃声响后20 分钟内所有学生必须离校
(二)学生放学时实行带班老师与学生监护人交接制度
(三)学生实行自主放学和必须接送制度
按相关规定 1〜2 年级学生因年纪小,不具备危险辨识能力,必须实行监护人上放学接送制度;3〜6 年级学生采纳自主放学模式,但原则上要求家长接送上放学
(四)监护人送孩子上学到校门隔离区外止步,请勿进入校园
早于上学时间到校的,学生在校门外排队等候
上课期间临时接学生时,监护人提前与班主任进行接洽,应向保安人员出示请假条方可接走学生
(五)监护人接学生,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学校指定区域,当面与家长进行交接,带班老师同时仔细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
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六)如接送人信息变更,监护人要提前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征得班主任同意后,临时接送人方可接送学生
三、监护人责任(一)学生监护人应熟知学校相关制度和规定,带头遵守学校相关要求
根据学校通知的上、放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学生
超过接学生时间的,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二)监护人在校门隔离区外接、送学生,不得进入校园
若有事需提前预约访问人,经校方同意并登记后,按疫情防控等要求方可进入校园
办完事后尽快离开学校
(三)接学生时监护人如遇特别情况不能接学生的,须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学生的放学事宜
(四)监护人要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并预留 2 个以上的常备紧急联系方式